莫昭如:活化廳與我 (2013)

原載:https://www.inmediahk.net/13123101

四年前,香港藝術發展局公開邀請藝團,申請進駐上海街視藝空間,舉辦社區藝術活動,社區文化發展中心提交了申請但失敗了,成功的是活化廳。同一時間失敗的還有我們的朋友 Alice Liu 廖淑嫻和她的團隊。 廖淑嫻(和她的團隊)事實上之前曾為教育學院和另名團體404營運了上海街視藝空間四年之久, 再申請時失敗了, 當然覺得可惜, 經驗未能繼續發揮作用, 街坊連繫和創意又未得以延續。 (Alice 後來去了冰島唸書,之後結了婚,跟着留下來,更建立了一個叫 Listhus 的國際藝術基地, 邀請世界各地的藝術家進行駐場計劃,是冰島藝術奇芭,據說 Alice 正在好好的利用了營運了上海街視藝空間的經驗。)
活化廳進駐上海街視藝空間後,我們经常留意它的活動。它是社區文化發展工作者的學習對象, 也是在香港進行和實踐社區文化發展工作的同盟者。 所以我在教學時(嶺南文化研究系的[文化實踐工作坊:社區文化發展),我會與學生一同到上海街視藝空間參觀,並聆聽劉建華有關活化廳的介紹和論述,和跟他拜訪附近店舖和菜檔的街坊。 社區文化發展中心也會與活化廳在它的空間內外進行行為藝術活動。
活化廳運作兩年後,香港藝術發展局再度公開邀請藝團申請進駐上海街的視藝空間,在沒有深思熟慮的情況下,只挾着一些與深水埗區十幾個NGO團體搞社群藝術的經驗(深水埗區議會扶貧小組的項目, 過去四年一直被NGO團體及區議會委托作為統籌機構),同時也有一些項目希望實踐, 所以也遞交了建議書。 眾所周知,藝術發展局的評審委員選擇了活化廳。 這個我們不意外, 評審委員的選擇,在活化廳往後的表現, 是叫我們心悦誠服的。 使我們不單覺得活化廳是香港社區文化發展運動的同盟者, 它更在運動的最前線, 充滿 innovation(創新創意),subversion (顛覆),youthfulnes(青春),passion(熱情),participation (來自街坊和四方八面的參與)。 如果要我用兩個字來描述活化廳,是 always fighting, 如果用四個字, 那就是「又試革命」! 活化廳做的事情, 有許多是出乎我們想像,是我們做不到的, 只能叫好。
活化廳進駐上海街視藝空間又兩年的合約又完了。 正是因為它的創新,前衛和激進, 當香港藝術發展局再一次公開邀請藝團申請進駐上海街視藝空間時, 我們毫不猶豫地再一次遞交申請書, 我們的想法是, 如果活化廳的申請有所不測而由我們獲选的話, 這會不會是一個次佳選擇?
至於如果我們真的獲選的話, 我們會怎樣做? 我們要真真正正的想一遍。 下面就是我們申請時寫下運作上海街視藝空間的大方向:
(原文英文,下為中文節譯)
長遠來說,社區文化發展中心致力使所有人都享有文化權利,並在日常生活成為不單是一個觀眾/藝術消费者,也同時成為藝術的創作者。
CCCD上海街視藝空間的一年計劃以此為起點。 由於上海街空間巳存在多年, 我們會盡力鞏固那些出現了的成果。 我們會連絡過去曾經進駐該場地的機構及個人,繼續維繫他們認識的街坊, 使他們的工作得以延續。
在一年裡頭(當然一年後, 我們也希望能夠獲得續約) 我們嘗試邁向:
1. 讓油蔴地街坊無阻地參與藝術並讓藝術的經驗成為幸福生活的一部份
2. 保持一切藝術活動有良好的質素,不單有藝術工作者,還有其他持份者,包括油蔴地街坊的參與。 我們相信藝術工作者和社區的互動,是充滿生機和生命力的
在視藝空间的藝術活動中提供不同的經驗,保存社區性格與特色, 亦同時宣揚和實踐多樣化,不同文化的對話,讓區内居民提高個人和集體的文化能力。 社區文化發展中心的方向是要推廣融合,多元化,社區團結,文化權人權,創意,社会關懷,社會意識,真誠眞摯,承傳過去, 建設生態平衡和綠色社会, 進行美學探索, 把現實賦予新的闡釋和意義,互助……
3. 我們希望无論是展覽,表演或工作坊,參加者身心智都可以全面參與,我們鼓吹日常生活衍生和有關的藝術。
我們認為我們的活動不應局限於上海街,而是可以遍及 Kubrick 書店門前,廟街榕樹頭等等。
我們不怕形式上的大兜亂,我們在當今這全球化的世代不單重視本土還放眼國際。
我們期望視藝空間的活動最終會讓街坊相信他們所處的地方是適當的居所,工作和讓人做訪的地方。 我們推展的方法,以人為本,我們相信街坊會創作,和與他們的鄰居一起創作。 我們會與油蔴地社區的個人與團體一起互動並把這些互動成果或者他們的創作彰顯成為美的藝術品。
我們自己認識油蔴地之餘,也希望增加人們对油蔴地的認識:它的民間智慧,它的美麗和潛力,它的故事,它的多樣性……我們更希望所有人都在視藝空間內外都找到他們的位置。
我們相信油蔴地的坊眾可以透過視藝空間發聲,吸引其他人的注視,得以連結和享有機會。
我們面對的挑戰是在香港這個急劇改變的社會,如何把它變好!
2013年7月我在海外,收到同事的訊息,藝術發展局選上我們主持上海街視藝空間, 差不多同一時間收到活化廳李俊峰的訊息, 他表示恭賀我們獲選但對藝術發展局的决定表示失望和極大的憤怒, 認為藝發局應該考慮發展社區藝術是一項長期的工作, 不應讓活化廳經營了4年, 建立了良好的街坊網絡, 諸事漸入佳境的當兒便把經營的責任交給另外一個機構。
「發展社區藝術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是我們絕對同意的, 而活化廳4年來建立的聯繫和功業, 對我們來說, 實在是 Hard act to follow!如是我也這樣覆了李俊峰。
回港後社区文化發展中心的委員會了會, 也與活化廳開會,我們(包括了楊秀卓,雄仔叔叔,陳彦麟,陳錦光,三木,余桂玉)基本上同意活化廳的看法:發展社區藝術是一項長期作業, 民眾/街坊的參與極之重要。 我們也認識到活化廳的工作方法和形態之於社區藝術,引伸出不同的可能性!我們亦曾與藝發局開會, 認識到就算我們退出, 活化廳亦未必順理成章地再度得到經營視藝中心的權利。藝發局亦一直未曾與我們簽署上海街視藝空間的管理合約。
活化廳在十月底後留守, 爭取發聲機會, 再度強調社區文化藝術需要有長的時間,要求藝發局作出政策上相應的改变並要求藝發局在油蔴地另撥空間予以繼續工作。 這些要求,都是我們支持的。
近日藝發局去信活化廳要求它停止佔領行動,並提出將採取法律行動而放棄對話,實在是不必要。
新一屆藝發局經已成立,期望它把活化廳提出的想法切實討論,活化廳留守上海街, 是香港社區藝術發展的契機,讓所有人思考為何及如何社區藝術…。
除了活化廳提出上述的核心問題外, 我們也應該好好討論:
油尖旺區是否只有上海街視藝空間這個地方,給藝團進行社區藝術的工作嗎?油尖旺區是否只需要一个進行社區藝術的單位?
香港其他十七區是否也可能建立類似上海街視藝空间的地方? 没有地方?那些空置多年的校舍呢?(南韓能把空置的校舍交藝團管理發展, 香港為什麼不可以?)為什麼一些社会服務機構比較容易獲得場地發展?(或只付一蚊一年租或可申請rent & rates 的資助令租金全免?)新建的公屋是否可以除了預留單位給社福及教育机構, 也給(社区)藝術機構預留單位?
為什麼一些社會服務機構(如香港青年協会,小童群益會,新生精神康復會)各自每年可以獲得政府二億元的資助,而香港藝術發展局每年資助數以十計的藝團和藝術家的總金額也只是二億元而已?
近年許多上述有錢有場地的社會服務機構(如香港青年協会,小童群益會,新生精神康復會等)也大力地發展藝術, 它們搞的社群/社區藝術與活化廳有什麼不同?如果活化廳的發展模式是藝術中心加社區中心,它又對眾多的大力進行藝術活動的社福機構又有什麼啟示?